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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与16部署局联手惩防渎职侵权
王振川提出加强查办案件
时间:2007-06-07 01:23 作者:张立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6月6日电(记者张立)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与公安部、监察部等16个部、署、局召开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联席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就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各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的联系和配合提出了四点建议。

王振川说,从2005年7月到2006年底,检察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其中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密切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得到了各行政管理和执法、司法机关的积极配合,这种联系和配合今后完全可以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阔的领域进一步加强。对此,他提出四点建议:

首先,共同开展好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高检院决定从2007年5月10日开始到6月15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月活动。与各行政管理和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是宣传月活动的一个重要安排。各级检察机关将会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联系,也希望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能够加入进来,共同搞好这次宣传月活动。

其次,进一步加强相互联系和工作配合。王振川说,召开由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是一种有效形式,应当长期坚持。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与协作制度和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制度,建立信息通报、资源共享、资源互补的工作机制,还可以就共同关心的问题开展双边、多层次的深入讨论和研究,使相互间的联系配合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

第三,共同开展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对策研究。王振川说,渎职侵权犯罪有共同的特点,也有不同的特性。不同行业、部门发生的渎职侵权犯罪,其作案手段、犯罪原因也不相同。通过相互交流工作信息,走访通报查案情况,解剖典型案件,共同分析研究某一行业、部门渎职侵权犯罪的作案特点、发案领域、重点部位、形成原因、制度缺陷、预防措施等,促进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一些双方共同关心的实际问题。

第四,加强案件移送和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王振川指出,检察机关要大力支持各行政管理、执法机关的工作,对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审查,涉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各部门的执法检查活动,支持和配合执法检查,注意发现渎职侵权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对执法机关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可以接受邀请派员配合调查,一旦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应依法查办。

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审计署等16个部、署、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联席会议。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通报了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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