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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院:相当多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忽视
时间:2007-05-10 09:44 作者: 新闻来源:中新社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今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会议向新闻媒体通报了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具体安排。这次宣传月活动从今年五月十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旨在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动员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参与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从而积极推进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指出,渎职侵权犯罪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之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二00三年以来查办的各类渎职犯罪,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五百五十七点三亿元。当前,社会公众特别是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危害性,以及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程度还不够高,相当多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从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发现和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数量与实际的发案状况相差悬殊。

王振川要求各地在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中突出重点,抓住五个方面开展好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着重宣传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职能作用、渎职侵权犯罪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等内容、近年来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查办的典型案例和检察机关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思路和办案重点。宣传活动的重点要放在渎职侵权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把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表示,当前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查办案件的重点是涉及民生的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医疗医药、教育管理、社保资金、房屋拆迁和企业改革改制等领域发生的渎职失职犯罪,严重危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

童建明介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四类四十二个罪名,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类犯罪、玩忽职守类犯罪、徇私舞弊类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这些犯罪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过程中,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二00三年一月到二00七年三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二万九千三百五十一件、三万五千零一十一人,其中,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一万八千二百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一万二千三百九十二人。

责任编辑: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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