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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达州市分行原行长一审被判死刑
时间:2007-09-24 00:46 作者:余国川 陈珍建 刘德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受贿700余万国家损失7亿 农行达州市分行原行长一审被判死刑

本报讯(通讯员余国川 陈珍建 特约记者刘德华) 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达州市分行原行长黄锦江,受贿价值700余万元,违规放贷造成国家损失7亿元,近日被四川省资阳市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查明,1991年至1997年,黄锦江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达县支行、达川地区分行、达州市分行党组书记、行长。黄锦江担任农行达州市分行行长后,四川盛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谌某便开始向黄“送礼”,从劳力士手表,成都的一套房产,最后到直接送人民币。1993年至1997年,黄锦江接受227万元人民币,55万美元,共计价值700余万元人民币。接受贿赂后,黄锦江通过发放贷款、出具信用证、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为盛世集团谋利益,结果造成达州农行人民币4.4亿余元、美元3759万余元至今无法收回。

在盛世集团行贿事件暴露之后,黄锦江被牵了出来。他于1999年曾经归还55万美元,但仍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参与犯罪的黄锦江的3名下属也分别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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