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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张贴大字报侮辱前女友被判赔2000元
时间:2007年11月01日 14:51  作者: 孙继宏  新闻来源:新商报

新商报讯(记者 孙继宏)杨丽(化名)与前男友(刘强)分手后,又找了新男友并且登记结婚。被抛弃的前男友感觉心里不平衡,对杨丽进行书信、手机短信、大字报等各种方式的诽谤、诋毁。最终,忍无可忍的杨丽将刘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并提出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5年前,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杨丽与刘强一见钟情,之后不久便同居。两人同居了三年。杨丽感觉她与刘强性格不合,不可能生活在一起。此时,杨丽在新加坡的朋友告诉她,去那里赚钱比较容易。于是,杨丽便向刘强提出了分手,去了新加坡。在杨丽办理去新加坡手续期间,刘强并不情愿分手,他极力挽留杨丽。

杨丽到新加坡后认识了现在的丈夫。杨丽与新加坡男友熟识后,回国登记结了婚。当刘强得知此事后,心里失衡的他不停地给杨丽打电话,进行恐吓。无奈之下,杨丽换了新的手机号码。仍不罢休的刘强找到了杨丽丈夫的电话,先后9次给他发短信骚扰。在短信中,刘强讲他与杨丽的情事,羞辱杨丽。

觉得不解恨的刘强,开始给杨丽的父亲写恐吓信,表示要杀死杨全家。刘强还将侮辱杨丽的大字报贴到了杨丽所在的小区门口。

最终,忍无可忍的的杨丽将刘强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杨丽的代理律师、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金水石讲,刘强的过激行为已经严重地侵犯了杨丽的名誉权。应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给予受害者精神损害赔偿。

近日,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协议内容是,刘强当庭向杨丽赔礼道歉,并赔偿杨丽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责任编辑: 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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