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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平昌:原粮库主任受贿挪用获刑
时间:2007年11月06日 01:26  作者:郭颖 刘德华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颖 特约记者刘德华) 四川省平昌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王晓争因非法收受回扣16万元、挪用公款29万余元,近日被该县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法院查明,王晓争分别于2003年10月和2006年11月,在销售本单位储备粮过程中,先后从业务员手中收受回扣现金16万元。2006年4月,王晓争将粮库公款1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直至案发时才归还;同年10月,他又挪用公款19万余元在重庆市购买商品房一套,直至案发时才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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