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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女工一月内被强奸7次 受威胁选择沉默
时间:2007年11月10日 09:16  作者:刘洁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核心提示:18岁少女阿秋(化名)在东莞一家超市打工,一个月内,他被超市老板的弟弟朱某强奸7次。因对方威胁如果报案就打死她,所以阿秋一直不敢报案。近日,犯罪嫌疑人朱某被警方拘留。警方称,因为报案时间太晚,所以给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阿秋躺在医院里,而小本子上所记录的,则是她写下来的曾遭遇强暴的日期。

年仅18岁的超市女工在一月之内在上班时间被老板弟弟强奸7次?网上一篇帖子牵动着众多网友的心。经过多番调查,本报记者昨日上午在东坑人民医院见到了帖子当中的受害者阿秋(化名),她正面容憔悴地躺在病床上。

阿秋的哥哥向记者痛诉了妹妹被强暴的遭遇:在一个小本子上记录着阿秋来东莞寮步镇凫山村一家超市打工时,7次遭遇强奸的日期。

寮步公安分局的一位负责人透露,被指认的男子朱某有作案嫌疑,警方已将其拘留。但因为报案时间过晚,给警方的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上班才7天就遭强暴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东坑人民医院住院部找到了阿秋及其亲属。稚气未脱的阿秋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躺在床上,面容看上去非常憔悴,长时间沉默不语。

阿秋的哥哥拿出一个小本子,其中一页上面记录着“9月3、5、6、8、10、11、25(日)”,每个数字下面还标注了阴历日期。“这是我妹妹每次遭强暴后记录下的时间。”阿秋的哥哥说。

阿秋的哥哥告诉记者,阿秋是在8月28日才到寮步镇凫山工业区翠华街××百货上班的。不料7天后就遭到老板弟弟的强暴。在阿秋的一本日记里记者了解到,在今年9月3日下午2时左右,老板要阿秋去百货对面的一个小店里给弟弟朱某送饭,不料朱某将其推到房间里,反剪住双手,对其实施了强奸。

受到威胁少女选择沉默

“他很恶地说,不要告诉别人,不然就打死你。我好怕。”遭强暴受威胁后,才刚步入社会的阿秋选择了沉默。

阿秋的哥哥告诉记者,后来老板又安排她去送饭,之后朱某又实施了6次强奸。到10月9日,阿秋肚子疼,朱某的嫂嫂知道了消息,并带阿秋去寮步医院检查。之后他嫂嫂给阿秋吃了药,吃药几天后,阿秋病情又恶化,腰和头疼痛难忍。

10月18日她再到医院检查时,乘机给父亲打了电话,并告知父亲实情。第二天,阿秋的哥哥和父亲赶到了东莞,朱某及家人态度相当恶劣,一口咬定是阿秋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只愿意赔偿700元,随后阿秋的家人便报了警。

医生:精神压力大致神经官能症

阿秋的主治医师告诉记者,阿秋入院时声称腹部、背部等多处疼痛,但经检查发现阿秋身体上并无大碍。

随后经神经科的医生诊治发现,阿秋主要是因为有过精神创伤,个人精神压力大导致神经官能症,一度出现全身抽筋、歇斯底里的症状,目前主要是对她采取心理治疗。

阿秋的哥哥告诉记者,“她上学晚,小学毕业才刚一年,就出来打工挣钱。”而这个百货店的老板是其同乡,因此阿秋被介绍到这里来挣钱贴补家用。住院以来,阿秋已经花掉了不少钱,而且妹妹出事后,母亲也病倒家中,老父亲不得不赶回老家照料。“现在我们欠了医院钱,吃饭都有些困难。”

警方:

报案太晚令调查取证难

记者随后采访了寮步镇公安分局一位负责人,他说犯罪嫌疑人朱某已被警方拘留,但由于报案太晚,给警方调查取证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这名负责人还表示,现在朱某“强奸罪能否成立也还很难说,还需要做进一步调查”。

责任编辑: 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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