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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合肥11月15日讯(记者吴贻伙 通讯员方俊峰)将采矿许可证变成自己“发财证”的安徽省广德县国土局原正副局长杨刚、杜向虹所涉嫌受贿案件,经该省郎溪县法院相继开庭审理后(本报曾作报道),最近同一天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杨刚、杜向虹因犯受贿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各处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法院判决认定,杨刚在担任广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主管采矿许可证的发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拍卖以及矿产资源探查等职权的便利,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先后多次非法他人贿赂人民币5.7万元及购物卡2.2万元,并为人谋取利益。身为该局副局长的杜向虹也是拿“矿”来做文章,其利用分管矿产管理和发放采矿许可证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有关矿主的贿赂计人民币7万元。鉴于两被告人人案发后能自首,且积极退赃,具有法定从轻或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一审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今年9月18日和9月20日,经郎溪县检察院分别提起公诉,该县法院先后就杜向虹受贿案和杨刚受贿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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