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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河南11月15日讯(通讯员张明英 韩青梅)今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一名编号为20070919的女性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该院依法审查查明:该被告人于2007年9月19日下午16时许,乘人不备,溜进邓州市夏集乡某村居民郭某家中盗取了8000元现金,后被人发现并将其抓获,且所盗现金亦被一并追回。
但该名被告人在被抓获后,始终拒绝供述自己的真实年龄和姓名,侦查机关在无法从其他途径求证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骨龄鉴定,确定其年龄为“>17.3岁”,进而编号移送审查起诉。
邓州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20070919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又由于该被告人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应从轻处罚,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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