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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药监局窝案落马的官员中,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是唯一的女性。这位注册司长曹文庄的得力助手,她的贪婪与占有欲与众不同,除去最高一笔5万元外,单笔受贿金额大多是万元以下,尤以2000元居多。法院认定她受贿36万余元——10年平均每天受贿100元。(11月20日民主与法制)
值得关注的是,这其中有一个巧合,据国家药监局出具证明证实,1998年1月到2006年2月,卢爱英的工资及生活补助费的总和为人民币近36万元,与她的受贿数额基本相当。这凸显出贪官想着权钱交易,又害怕问题暴露的隐晦心理,同时折射出反腐败中一些案件抓大放小的缺失,让某些贪官觉得有空子可钻,由此增加了侥幸心态。于是,便有了女贪官卢爱英“受贿=工资”的耐人寻味之处。
有谚云:“家用基本靠送,工资基本不动”,说是就是手中握有实权的官员。国家药监局最要害的部门是药品注册司,而注册司最要害的部门是化学药品处,所有化学药品都要经过卢爱英这一关。因而,卢爱英想在工资之外,再捞一份额外的“工资”,那还不是神不知,鬼不觉!这位“医药界女强人”,在权力渐渐达到了她人生的顶峰之时,却异常的“冷静”——受贿“标的”从2000元增加到5000元,一度成为她不变的底线。笔者猜测,卢秀英平时没少研究官员腐败案件,收礼受贿“少吃多餐”最稳妥,出事的大都是一笔好几万的。
然而,人们还没来得及佩服这位女贪官智商之高,她就“很不争气”的验证了贪婪官员从小贪到大贪走向腐败的轨迹,她终于收到了一只放了5万元的水果篮。若干官员腐败案证明,贪官不是“一口吃成个胖子”的,绝大部分都是从而小贪养成大贪,再从大贪养成巨贪,最终一步步堕入腐败的万丈深渊,不能自拔。从“礼尚往来”到伸手索贿;从适应潜规则到“权力寻租”;从日进百元到一次五万,贪官“腐败路线图”一次次对预防腐败举措提出了拷问,没有一个常态化的、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没有一个既抓大案要案,又抓早抓小的惩戒制度,女贪官“受贿=工资”的类似案例就还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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