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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河南12月17日讯(通讯员王士林 吕永)因酒后骑车不慎跌倒,便随意对路人进行殴打,结果将路人打成轻伤。近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被告黄某提起公诉。
2006年9月5日,被告黄某和其朋友周某、叶某在漯河市召陵区姬石乡一小酒馆饮酒后,三人同骑一辆电动自行车回家。刚出酒馆不久,三人不慎跌倒,均从车上摔下来。此时,姬石乡农民赵某与王某从此经过,无处发火的三人便迁怒他人,对赵、王二人实施殴打,并致赵某轻伤。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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