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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荣幸参加这个研讨会。我们这次的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参加研讨的人员层次很高,代表性很广泛。有来自十一个省市的检察官。有最高立法机关的,有最高检察机关的,有江苏省、市人大的领导,市委的领导,来自地方各级检察院的领导和检察官,还有媒体、记者。应该讲代表性非常广泛,带来了不同地方不同地区就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实施情况。有很多思考和想法,信息量很大。
今天研讨会会期短,但是研讨的内容非常丰富。涉及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设计、完善、配套机制的建设问题。主题是特困被害人救助问题,但讨论的内容不仅涉及到一般刑事被害人的救助问题,也涉及到综合治理的问题,还谈到是否废除死刑的问题。
突出了理论研讨会交流。大家都认为这个制度很好,可以实施,地方立法也很好,可以地方先推行起来。但是也有分歧,究竟是国家责任还是当事人责任,还是其他什么责任。还针对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讨论了救急还是就贫,还是既要救急又要救贫。既有理论也有实践,理论和实践结合。研讨会是非常成功的。也是非常圆满的。最后我想说,从这次研讨会有这么多的收获。汉阳区的检察长说讨论问题多了,困惑也多了。也正是有困惑才推动我们的思考,推动实践,推动立法进程。我相信,在实施过程中一定会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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