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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缺乏对生命的敬畏,缺乏对百姓痛苦的感同身受,这是三明市“吃人公园”不断“吃人”的根源。对有关部门来说,当前最要紧的是反思该如何正确认识执政为民,采取怎样的措施避免类似悲剧发生,而不是急着表白自己“没责任”——在20多条逝去的生命面前,您不觉得一句“没责任”说得太过轻巧了吗? [全文]
天堂里有没有沙溪河 通过央视画面我们看到,官员们的回答都很得体:关于堤坝究竟是绿化带还是公园,关于国家对河堤护栏高度有无强制性规定,关于那个通向河面的台阶作为观测点、对于大坝安全非同寻常的重要性……等等,总之,他们对詹红光的求助无能为力,对沙溪河水还将带走多少孩子的生命爱莫能助,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全文]
“吃人公园”与免于恐惧的自由 让这个江滨公园不再“吃人”,其实只须把沿江护栏加密一些。可在付出了20多条生命代价之后,在詹红光等人的奔走呼吁之中,至今没有哪个部门愿意承担这个举手之劳,沿江护栏疏松依旧。而在公共安全领域,真正不够密、不够高的“栅栏”是什么?是背后无形的“栅栏”!是对官员制约、监管的“栅栏”疏而无当,才让他们哪怕面对20多条人命依然超然而冷漠。[全文]
“吃人公园”与生存自由 人最可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是生存的第一元素,公民的生命权是一种最基本的人权。我国向来强调“生命权”,认为没有生存权其他一切人权均无从谈起。提供“公共产品”江滨公园的责任人,在那么长的时间里,究竟是怎样保障公民的生命权的?那样的“吃人公园”,怎么可能让人获得免于恐惧的生存自由?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