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日 报到 |
| ·12月4日 有关准备工作 |
| ·12月5日 实务竞赛 |
| ·12月5日 汇报与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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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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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手根据分组情况,在高检院电脑教室或者电视电话会议室指定的座位就座,根据提供的电子版和纸制的案卷材料进行案件审查,在自带的电脑上制作完成《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 |
| ·实务竞赛贴近实战,采取开卷式,选手可以自带和查阅相关参考资料、法律法规。 |
| ·选手应当独立审查案件,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不得以任何方式与他人联系或探讨。一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竞赛场地,一经发现与外界联系,取消考评资格。 |
| ·选手如遇电脑使用不正常等问题可示意工作人员协助解决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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